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室内影院和鉴定放映室的银幕亮度 |
英文名称: | Screen luminance for the projection of motion-picture prints in indoor theatres and review rooms |
中标分类: | 综合 >> 经济、文化 >> 电影与摄影技术 |
ICS分类: | 成像技术 >> 电影 >> 电影设备 |
替代情况: | 替代GB 2925-1982;GB 4645-1984;被GB/T 4645-2006代替 |
发布部门: | 国家技术监督局 |
发布日期: | 1994-01-02 |
实施日期: | 1995-08-01 |
首发日期: | 1984-08-14 |
作废日期: | 2007-03-01 |
主管部门: |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|
归口单位: |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|
起草单位: | 广播电影电视部中国电影科学 |
出版社: | 中国标准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1995-08-01 |
页数: | 平装16开, 页数:5, 字数:4千字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影院和鉴定放映室以24格/s片速放映70mm、35mm和16mm电影拷贝的银幕亮度和色度。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影院、鉴定放映室以及其他放映场所。注:在本标准中,“银幕”一词是指与所采用的画幅规格及放映系统相适应的放映画面区域。
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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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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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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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综合 经济 文化 电影与摄影技术 成像技术 电影 电影设备